1、火車可以帶酒,帶酒規定:
(1)酒精度數要求。火車站規定,散裝白酒是絕對不能換帶上火車的。超過50度的白酒,屬於危險品;
(2)白酒包裝要求。乘客所攜帶的白酒必須是包裝完好、沒有撕去產品規格參數的標識,瓶身有具體的生產規格和生產標示;
(3)數量規格。乘客最多可以攜帶壹箱即最多6瓶白酒。如果乘客攜帶的白酒超過了50度的話,則最多只能攜帶兩瓶。
2、法律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
旅客應當接受並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不得違法攜帶、夾帶管制器具;不得違法攜帶、托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
二、不能帶入火車內的物品: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尺仔吵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壹條規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