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開國皇帝很節儉,制定了這個規定。國庫裏所有的錢都要和所有的大臣商量,所有的人都同意使用。晉朝剛建立的時候,晉國的皇帝很節儉,但是晉國的皇宮實際上還不如當時中原的壹個衙門。都是圍著火堆開會,所以很珍惜這筆錢,絕對不能碰國庫裏的錢。除非有壹些大事情,他們只有在所有大臣和皇帝同意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金庫。金國開國皇帝壹直堅持這壹原則,從未改變。現在,金太宗打破了這個規則。
當時的條件可能是金太宗在位的時候好壹些,然後有壹次打開國庫買酒買肉吃,沒有告訴其他人,所以受到了當時統治者的懲罰。本來金太宗用壹點錢買點酒肉也不算什麽,但是被發現了。然後晉朝的壹個高官發現後,公然在朝廷質問唐太宗,然後群臣紛紛效仿。當時晉太宗說可以罰他壹個罪,然後他們大臣商量了壹下,決定罰他二十個,於是太宗在朝廷上被打了二十個。仗打完了,大臣們都跪下說了壹句嚇壞皇帝的話,但太宗王人品不錯,沒有生氣。而是說了壹句打得好之類的話,最後變成了美談。
我覺得對金太宗來說還可以。至少他犯錯後接受了朝廷大臣的處分,這在當時確實為他贏得了不少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