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李磊,先無理取鬧。雙方發生沖突後,李磊與王浪扭打期間,王浪多次道歉,但李磊不服。事後,李磊情緒激動,打碎了手中的酒瓶,壹手掐住王朗的脖子,兩次揚言要殺了他。王朗覺得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脅,說這是對他來說最危險的時刻,於是拿起瓶子還擊,王朗說。手裏的瓶子不知道什麽時候破了。二審庭審中,王朗淚流滿面地問,如果他沒有還手,遇到這樣的情況怎麽辦?
監控視頻中,當李磊向王朗扔煙灰缸時,王朗立即拿起了瓶子,但王朗稱自己膽子大。法院認為,李磊只是輕微的暴力行為,王浪屬於防衛過當。
在壹審判決中,鹹陽中院認為,本案雖系李磊所致,但王浪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也不屬於防衛過當。因此,王朗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9月25日,二審開庭迎來終審判決。陜西高院認為,王朗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王朗父親表示,對此案最終結果無法接受,將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