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查,發現考生或監考人員在考場違規違紀的,經核實,無論是在評卷、評卷、錄取還是錄取後,都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普通高考期間,通過視頻回放核實處理作弊考生259人。很多考生在考試結束看到鄰居的回答後繼續答題,結果被視頻監控記錄下來並處理。
考試作弊:以下行為視為考試作弊。考生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其考試各階段、各科目成績無效。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參加考試或者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2.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
3.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便利。
4.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攜帶設備。
5、被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
6.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資料的。
7.在答題卡上填寫姓名、考號等與本人身份不壹致的信息。
8.傳遞或接收物品或交出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
9.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或者試圖獲取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