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居住證辦理條件相對簡單,只要滿足條件都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本文為您介紹長春居住證辦理條件、辦理材料等信息,還沒辦的趕緊收藏吧~
辦理條件
1.中國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本市所轄縣區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1.購買(租賃)房屋:
(1)本人居民身份證 及相片;
(2)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2.當地有合法穩定職業:
(1)居民身份證及相片;
(2)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
3.當地連續就讀:
(1)居民身份證及相片;
(2)學生證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網上申請:
步驟壹:登陸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MainPages/ShiXiangZhongXin/index?jz=8,選擇居住證辦理。
步驟二:根據查找事項→詳細信息→用戶登錄→在線申報→等待受理→辦件辦理中→辦件辦結→滿意度評價流程進行申請。
步驟三:攜上述辦理材料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領取居住證。
網點申請:
持相關證明材料或證件(參照公示內容)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也可將相關證明材料郵寄至派出所後按正常流程辦理。
長春居住證辦理詳細程序
辦理地點上班時間:周壹到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詢電話:0431-8528106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
辦理時限及費用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首次辦理,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