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規定:
規則三。不要攜帶以下電器:
匕首、三角刀(包括加工用的三角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砍刀、刀具、屠夫、斧頭等鋒利鈍器;警棍、催淚彈、催淚彈槍、電擊槍、眩暈槍、射釘槍、防衛者、弓、弩等用具。
擴展數據
將被限制乘坐的行為:
1,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危害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
2.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吸煙;
3、查處倒票、制售假票行為;
4、冒用優惠(待定)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定)身份證件購票;
5.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乘車或者冒用補票掛失的;
6.無票乘車、過站(座)拒不補票的;
7、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應給予行政處罰的。
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上述行為外,還將記錄個人身份信息,在壹定期限內限制購票,並按照規定向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征信機構提供鐵路旅客信用信息。
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進入火車站。
中鐵12306-2。哪些不誠信行為會被納入鐵路旅客信用信息記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