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憲法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主要是指:合法的收入、儲蓄、合法的土地、房屋、合法的房屋和其他財產、依法繼承的私有財產、 合法的交通工具、債券和股票。
公民的合法財產主要包括了公民個人合法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其中公民個人生活資料主要有:
1、合法收入。如工資收入、獎金收入、其他勞動報酬收入、家庭副業收入、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的利潤收人、接受遺產和接受贈與收入、利息收入、專利權與著作權的經濟收入等;
2、房屋。對於個人的房屋,允許自住、出租或出賣;
3、儲蓄。儲蓄是指公民存人銀行或信用社的貨幣,其本息歸人公民所有;
4、文物和圖書資料。文物是指公民個人和國家保存的文化遺物,如藝術品、工藝美術品、古舊圖書、書法、繪畫、文獻資料,以及其有考古價值的各種實物。公民個人收藏的文物和圖書資料,歸公民個人所有,受法律保護;
5、林木、牲畜。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種的果樹、竹木、自養的家畜、家禽,均屬公民個人所有;
6、生活用品。是指歸公民個人或家庭所有的衣食住行所需要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用品。?
公民個人生產資料主要是為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它是公民個人及其家庭為了從事生產、經營依法占有、支配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