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紀念幣,是以奧運為題材發行的紀念幣。古希臘人認為,給未能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人頒發運動會紀念品,會縮短大眾與奧林匹克運動之間的距離,因此,早在公元前420年的古希臘就開始發行,歷時1000多年。
而現代奧運會紀念幣則是直到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奧運會才首開先河,自此之後除個別情況外,為歷屆夏季和冬季奧運會發行紀念幣已成為舉辦國政府的慣例延續。
發行奧運會紀念幣是舉辦國籌集奧運會資金的有效途徑之壹。奧運幣的發售要得到國際奧委會、奧運會組委會和各國奧委會的授權和許可。因此根據國際慣例,作為奧運會紀念幣發售機構,需要支付本國奧組委、國際奧委會及準入國家奧委會特許權使用費。
這部分資金將和其他贊助資金壹起用於奧林匹克運動,包括場館建設、設施購置等等。
奧運會紀念幣的發行,最大限度地宣傳和弘揚了奧林匹克精神。具體體現在:奧運會紀念幣將抽象的奧林匹克思想具體化、形象化,用具體的圖案體現了奧林匹克思想的價值取向和文化內涵。在以往發行的奧運會紀念幣中,各國都使用了奧林匹克五環標誌,並與奧運會會標及主辦國的歷史、文化、風土人情等相結合,傳達 “更快、更高、更強”的奧林匹克精神,同時宣傳主辦國的人文與自然。縱觀各國發行的奧運會紀念幣,其材質分為鉑、金、銀、銅、銅鎳等多檔次,可以滿足各層次消費者的需要,使更多的人有機會接觸和了解奧運會及奧運會紀念幣,使奧林匹克精神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