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這七個文博機構與普通人的鑒定無關。由於這七家文博機構都想參與市場蛋糕,收錢做鑒定,2014年,這七家文博機構分別提出了30元、50元、80元的鑒定各壹份,也是要花錢的,而且不免費,普通人可以選擇找比較權威的人,權威的人當時也才200元;
第二,這七個單位不能代表人民的收藏。就地域而言,他們完全拋開了占藏品半壁江山的京、滬、寧、Xi安。
第三,既然是文物鑒定,就不允許人家收藏文物,只能收藏藝術品,妳去這七家,不就中圈套了,不然可能要交出去,自找麻煩。
第四,這七家單位的鑒定師,名氣根本沒有電視寶專家大。他們的經歷和收藏僅限於當地,不可能知道全國所有的文物。就閱歷和學識而言,他們不如、和,就道德標準而言,他們不如、耿、和。他們也交錢,為什麽要給這七家公司?
定位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不應該設定為民間收藏文物,這涉及文物法,甚至成為文物犯罪。誰敢冒“喝茶”的風險去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