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價解釋:職稱——工作的名稱。藝術職稱評定以書畫藝術家推薦的個人文字材料、圖片材料、作品、藝術團體、機構、組織及同級書畫藝術家的評定材料為依據。根據我院職稱評定辦法評定的藝術職稱,代表其藝術成就水平和資格,確認授予考生。
申請
我院副院長(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
(壹)、醫院理事會執行理事;
(2)本院分支機構、創意學院、創意中心負責人;
(3)全國(市級以上)書畫院、書法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收藏家協會、印刷廠、民間美術家協會的法定代表人;
(4)中國美術家協會理事、中國書法協會理事、中國民間作家協會理事等。
我院院士(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
(1)本院董事及藝術委員會委員;
(二)在當今全國書畫藝術界有相當影響,出版、發表作品、理論文章三次以上;
(三)獲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別獎證書、國家和省政府獎勵,出版過三部以上書畫作品。
(4)中國美術家協會、中國書協會員;
我院研究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
(1)本院特邀的資深書法家、藝術家;
(二)參加兩次以上全國性書畫展的;
(三)、出版兩本以上個人書畫作品集,同題推薦;
(四)在書法、美術、收藏、鑒定、篆刻、刻字、雕塑、剪紙、瓷雕等民間藝術方面有壹定造詣的藝術家;
我院畫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報名):
(壹)以書畫藝術為主,參加過壹次以上全國性展覽;
(2)出版過壹本以上個人書畫作品集者,有同題推薦;
(3)省市美術家協會、省市書協會員;
(4)青年書畫愛好者(高中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