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是指個人或企業將其所藏或購買的流失文物捐贈給國家或國內文化藝術機構等永久收藏。比如上海博物館的珍貴文物中,有11000件是人民捐贈的;圓明園的豬頭和馬頭是澳門企業家何鴻燊捐贈的。
非法流失文物的追索可以通過跨國法律訴訟、雙邊或多邊協議返還,也可以通過外交途徑申請贖回、國家或個人自購、捐贈追回。中國積極加入有關保護文化遺產的國際公約,如《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和《關於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這也為中國追回流失文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不完全統計,中國的文物數量已經達到654.38+0.64萬件,分布在全球47個國家的200多個博物館中。加上民間收藏,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可能超過654.38+00萬件。直到近20年前,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國內文物收藏的興起,海外文物回流的情況才出現。據統計,已有近65438+萬件文物通過拍賣方式回歸中國。
目前,回購是海外文物回流的重要方式。但由於數量大、價格高的雙重因素,註定了回購只能是杯水車薪,市場上流通和拍賣的文物大部分是私人收藏,而博物館和研究機構收藏的大量珍貴文物幾乎不可能在市場上流通和拍賣。因此,追索是比返還或回購更合理有效的返還方式,也是中國和大多數學者所提倡的唯壹合理的方式。
文物流失海外的既成事實無法改變,這是歷史留下的慘痛教訓。在短期內難以實現大規模流失文物回歸的當下,在努力開展回歸工作的同時,應堅決聯合各部門、各方面力量,嚴控現有國內文物非法流失海外,避免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