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甲骨文書法”,壹般有兩層意思。
壹是指根據商周甲骨文的字體結構和書法特點,工整地模仿出來的書法作品。這類作品可以收集古文字,根據需要組合成新的句子。內容雖新,但文字卻和三千年前殷人寫的壹樣豐富典雅。但是甲骨文只有2000多字,其中有很多生僻字(尤其是人名、地名)沒有放出來,真正派上用場的並不多。
所以,壹旦遇到甲骨文裏沒有的字,寫出來的對聯、碑文裏又無法替代,就只好用偏旁拆分,自己拼接;如果妳不能再拼寫出來,妳將不得不求助於其他古代漢字如金文。這次創作的領軍人物是羅振宇。
另壹方面是指借鑒甲骨文的特點,自己創作的現代書法作品。他們把甲骨文當成壹種靈感,只是藝術創作中的壹點點靈感,而不是追求“相似”。所以他們並不嚴格按照甲骨文書法的特點來寫,而是可能結合甲骨文、金文、戰國文字的特點來創作。這樣的書法藝術雖然和古文字學有關,但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