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經發生了,沒有挽回的余地。現在應該盡全力賠償女孩,將嫌疑人刑事拘留,耐心等待最終結果。但從這個事件中,我們不得不反思,這僅僅是嫌疑人的責任嗎?我覺得遠遠不夠。從女孩的經歷來看,監護職責漏洞百出,存在非常大的問題。
當時女孩上初中,也是未成年的孩子,卻要忍受十月懷胎的痛苦。沒有教導和幫助,對於壹個剛剛接受美好生活的孩子來說是多麽痛苦的事情,而她竟然是班上最好的,平時表現也很好。在老師眼裏呢?好姑娘?被侵犯後成績壹落千丈,反差有多尖銳就會崩潰。這時候老師沒註意到嗎?這種變化肉眼可見。只能說老師從來沒有把學生放在心上,沒有盡到作為老師的責任,所以悲劇發生了。
除了學校的責任,更為廣大家庭的教育敲響了警鐘。父母的責任不僅僅是承擔和撫養的責任,更是陪伴和關愛的責任。女孩是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年邁,哥哥外出打工,常年缺少貼心的陪伴,讓她性格內向膽小,遇到什麽事都不敢告訴身邊的人。同時也給了嫌疑人可乘之機,悲劇也源於此。青春期知識的匱乏和被侵犯後的羞恥感,讓她對如何求助,向誰求助感到無所適從。
此事引起了巨大的社會反響。不管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都不能再是了?談論變性?是的。應開展適合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對性侵害和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