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爆炸物品類,包括炸藥、爆破器材、煙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類,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等;
4、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鈍器,如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剪刀、鋼(鐵)銼、斧子、錘子等;
5、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油、柴油、打火機、火柴、發膠、摩絲、指甲油、染發劑、去光劑等;
6、帶有毒害性(汞、劇毒農藥等)、腐蝕性(鹽酸、硫酸等)的危險物質;
7、液體類物品(各類軟、硬包裝的飲料制品經本人試喝檢驗後可以帶入場館);
8、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涉及政治、宗教、商業等宣傳展示活動的印刷品、宣傳品;
9、任何可能影響參觀秩序的標語、條幅、旗幟;
10、除上述物品以外,中國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其他可能影響觀眾參觀或文物安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