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各保安公司所屬的保安員經常會使用“特勤”等相關字眼,非法使用“特勤”會受到行政處罰。
那麽,特勤局的性質是什麽?
眾所周知,特勤是指特殊的職責,比如反恐、維穩等。有些部隊和公安局有特勤大隊。
在部隊,和特種部隊不壹樣。特勤兵不是特種部隊,而是普通部隊的特殊任務執行者。
公安特勤隸屬於公安部門,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都有特勤大隊,是公安系統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主要職責是打擊恐怖主義,維護城市穩定。
在我國,特勤不僅指軍隊和公安部門的特勤人員,還包括執行特勤任務的保安公司工作人員。
其實特勤壹般分為公安特勤和安全特勤。
首先說說公安特勤。公安特勤也是公安系統中的特勤,壹般隸屬於地方公安特警。因為維穩壓力,很多地方招的輔警也進了特勤隊伍。區分特勤人員是正式警察還是輔警的標準是看是否有警官證。穿著制服,他們只看肩章、警示牌之類的標誌。
再說說安全特勤。其實安全特勤壹般都穿有“特勤”字樣的衣服,有的還在胸前佩戴有BA號碼的臂章和標誌,而公安特勤是不會穿有“特勤”標誌的衣服的。顯然,安全特勤和公安特勤是不壹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