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初期,物資極度短缺,糧食供應自然無法打開。中央政府開始醞釀有計劃的糧食供應,以滿足全國的溫飽。1953年,中央決定實行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包括糧食計劃收購政策和糧食計劃供應政策。1955年8月25日,國務院第17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市級糧食定量供應憑證印制暫行辦法》,隨後,國家糧食部向全國發布了《暫行辦法》。很快,各種糧票都發了。
65438年至0960年,全國進入節糧饑荒期,城市居民口糧被壓縮,副食品供應嚴重不足。過去憑票供應的商品也買不到了。到1961年,市場上憑票供應的商品數量已經達到156。那時候吃飯要糧票,抽煙要煙,喝酒要酒票,甚至壹分錢買壹盒火柴。
雖然開出的罰單很多,但還是不能涵蓋所有商品。所以除了票,還發了各種購買書,比如糧食書,副食書,煤炭書等等。至於購買工業品,國家也發工業券。妳需要支付壹定數量的工業代金券才能在店裏買到妳需要的商品。大件貴重物品,還有自走票,縫票,看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