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世非遺文交所是壹個騙局。
傳世非遺文交所沒有任何的工商資質,同時也不接受監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用戶如果想進行交易的話,用戶需要選擇正規資質的大型交易平臺,而不要去選擇這種小型的網絡平臺。在這種小型的網絡平臺上,用戶的資金安根本沒有辦法得到保障,甚至很有可能會直接虧損本金。
二、傳世非遺文交所的創始人已經被判無期徒刑。
2019年9月12日下午,上海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壹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海龍、顏誌忠等15人集資詐騙、詐騙、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系列案, 被告人家屬、投資人代表等***計500余人旁聽了宣判。王瑞芳等4名資產評估人員將價值 2,900多萬的資產、虛假評估為 58億元,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串通張海龍等非法集資110億元、造成1萬多名投資人損失40多億元,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三、傳世非遺文交所的幾類行為。
1、 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 資產包在國藝所發售, 誘騙投資人在國藝所交易資產包產權份額。
2、 勾結評估人員將價值僅人民幣2,900余萬元資產包虛假評估為58億余元。
3、 對倒交易操縱價格。
4、集資金額巨大,給投資人造成 40余億元的投資損失。
張某龍等人的詐騙之路可謂是壹帆風順。在售賣資產包份額外,顏某忠等還指使操盤手利用張某龍提供的免傭金賬戶以對倒交易等方式控制資產包份額的交易量和價格。在各地文化產權交易所清理整頓之時,各類虛假平臺“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頻繁出現。券商中國記者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近年來已有“海峽文化產權交易所”、“華夏國際文化藝術品產權交易所”等多個產交所被查,且相關負責人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罪名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