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是我喜歡的作者和書,那麽在正常情況下,我絕對不會為了現金而賣掉他們。這對我來說是非常珍貴的收藏,更不用說作者的簽名了。然而凡事都有例外。當我真的急需用錢的時候,我可能會考慮把它們賣掉換成現金,但我覺得可能性很低。畢竟紙質書再好,價格也不會太高,哪怕是作者簽名的,因為書是可以持續生產的,只要作者。
如果是我不太喜歡的書,畢竟蘿蔔白菜各有所愛,我喜歡的書對某些人來說肯定是無味的。相反,我不喜歡的書肯定有人愛看。這樣的書我不喜歡,在我手裏也不會被給予太多關註,所以我會考慮賣掉變現,但不是為了能賣多少錢。如上所述,書壹般不值錢,但為了給這本書找壹本。
但壹般來說,我不會選擇把作者簽名的紙質書拿到網上高價出售。真正有價值的是內容,而不是書本身。書是用來看的,不是用來漲價炒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