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七大通過的黨章,第壹次規定了黨員的義務和權利是對的。
1945年4月至6月,中國***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陜西延安召開,通過了《中國***產黨黨章》。簡稱為中***七大黨章。七大黨章的突出特點是:
1、第壹次確立了毛澤東思想是黨的指導思想,並且把它作為黨章的基礎,貫串到黨章總綱及各項條文中。這標誌著黨在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已經達到完全成熟。
2、特別強調了黨的群眾路線,把壹切為了人民,壹切依靠人民作為具有約束力的法規,要求黨員認真執行。
3、第壹次規定了黨員的義務和權利。
擴展資料:
七大黨章是中國***產黨第壹部完全獨立制定的黨章,也是延安整風以來全黨清算教條主義、解放思想的產物。黨章修改工作是由毛澤東領導、劉少奇具體主持進行的,並且在黨內壹部分幹部中反復征求意見,多次修改,最後提交黨的七大審議。
七大黨章繼承了以前歷屆黨章和黨的其他法規的優點,吸收了古田會議決議著重從思想上建黨和黨的六屆六中全會制定的三項法規的重要內容,七大黨章***十壹章七十條,與六大黨章相比,增加了“獎勵與處分”、“黨的地下組織”、“黨的監察機關”三章。
百度百科——中國***產黨章程(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