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繼承法》規定,遺產包括以下幾項:(l)公民的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壹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等。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擁有資產所有權、收益權和剩余財產分配權等權益的書面憑證,它與國庫券、公債券、企業債券、支票等都是幾種常見的有價證券,屬於金融資產的範圍,可以由公民個人持有。有價證券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予以繼承的,因此,股票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三條明確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