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有形”原則。即通過收藏、錄音錄像、口述等方式保存下來。
二是以人為本原則。特技藝人的保護將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點。
三是整體保護原則。即整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空間。
四是積極保護原則。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創造更加寬松、更加適宜的生態環境。
第五,民間事務原則。人民是遺產的主人,應該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政府最多只能當個“管家”。
第六,真實性保護原則。建立傳統文化的“基因庫”,保存那些具有原生態特色的優秀文化遺產,為未來新文化的創造儲備更多的種源。
第七,保護文化多樣性的原則。56個民族創造的多元文化是我們新文化創造的取之不盡的源泉。
八是質量保護原則。要區分文化和文化遺產,嚴格選擇文化遺產標準,對文化遺產實行分級管理。
九是瀕危保護原則。通過建立臨時指定制度,瀕危遺產將得到緊急搶救。
十是保護與發展並重的原則。在保護的基礎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有限的、可控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