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兩個論點。第壹個論點是回收這些房子,重新利用它們占用的土地。第二個論點是保留農村的老房子,這是為了保護當地的物質文化遺產。
首先,我認為空的老房子會被回收利用,因為當被占用的土地資源沒有被利用時,那麽它就是壹種浪費。我們可以開墾這些土地來為人們提供食物,我們也可以在這些土地上種樹來提高水土,所以從很多方面來說,這是壹件利大於弊的事情。其次,有些老房子從外面看確實很亂。即使保存下來,也經不起自然因素的破壞,浪費人力物力不值得。
然而,另壹方面,我們不得不討論這些房子是否真的值得保留。比如壹些少數民族的房子,就有他們的文化特色。如果被拆了,以後可能就看不到這麽有文化特色的實物了,只能在網上看圖片欣賞了。對我們來說,這是文物的流失,是文化的衰落。所以政府在拆遷前壹定會評估壹些老房子的參考價值。所以,首先這個老房子會不會拆,要看它的文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