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問題上,壹千個人有壹千種看法,不同的人必然有不同的理解。
有人覺得有必要,有人覺得沒必要,但從我的角度來說,我覺得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禮物也要看它的價值,哪個更重要。普通禮物可以不必要退回,但是價值更大的禮物和貴重的禮物還是有必要的!
第壹種:如果禮物不是很貴,比如平時生活中的小東西,妳個人覺得沒必要,感情破裂。要不要回來自己用?但是如果是特別貴的,比如很貴的包包或者手表,還有壹些奢侈品,我個人建議最好退貨。另外,禮物代表壹種紀念意義,他們已經分手了。顯然,這份禮物沒有任何意義,所以歸還是最好的方式。
願有情人終成眷屬。
第二:有人認為分手退東西是壹種禮貌行為,可以理解。因為他們喜歡妳,所以會給妳買禮物。既然我們已經分手,失去了任何感情基礎,我給妳買東西只是因為喜歡妳。現在我不喜歡,但是我在乎,所以我會回來。我覺得這很正常。戀愛關系已經結束,禮物失去了維系感情關系的作用,沒有任何意義。
所以,綜上所述,每個人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法都不壹樣,但是每種方法都沒有對錯,只有什麽樣的人才會去做!感情的賬是數不清的,為什麽不把它做成壹個美麗的遺憾呢?
謝謝,希望能幫到妳,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