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職級和級別是壹種怎樣的懲罰?
“升官晉爵”這個名字聽起來很好聽。這部刑法是明太祖朱元璋創立的。因為他從小貧窮,遇到貪官絕不手軟。他心狠手辣,牽連了很多案子。朱元璋壹生痛恨腐敗。只要發現壹起腐敗案件,他就會徹查,寧可錯殺壹千,也不放過壹個。朱元璋制定法規,對貪汙62以上者壹律處死。
把壹個官員加到爵位上,是壹種看似溫和,實則痛苦的懲罰。人們往往殺人不見血,不留痕跡,也不需要清理現場,所以屍體不會被損壞,可以讓生前為官的人走得體面,至少留下壹具全屍,適合維護皇室臉面和士大夫形象。因此,加官主要是用來懲罰皇家仆人和官員所犯下的罪行,如如意的皇家愛情在宮中被陷害的淩車雲。
升官封號的實施步驟是將犯人的四肢和頭部捆綁起來,防止犯人在受刑罰時掙紮,然後將準備好的桑紙蓋在犯人的臉上,再在桑紙上噴水使其潮濕,隔絕空氣,使犯人呼吸困難。犯人不肯招供,劊子手就會如法炮制,往他臉上貼貼紙然後噴水,讓犯人呼吸困難甚至窒息,而且每貼壹層就會陰沈地說壹句“妳就升官發財了”?。壹般來說,桑皮紙蓋到五樓到八樓,犯人往往會窒息而死。重復,直到犯人招供或死亡。
犯人認罪或者死了之後,劊子手會揭開貼在犯人臉上的桑皮紙,凹凸有致就像面具壹樣,因為看起來像是壹部扮演官員和騎士的戲劇?天官?面具,所以叫後加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