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士兵身份證(士兵證或軍官證)可由部隊統壹辦理,與居民身份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優先購買車票和飛機票;
3.因特殊原因,如軍人身份證尚未發放或遺失,需要身份證明的,可由軍事機關出具介紹信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與軍人身份證具有同等效力;
4.士兵退伍、轉業或者復員後,可以到公安派出所重新登記,申領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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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補辦身份證的方法:
1.現役軍人辦理身份證時可在妳單位領取軍人身份證號碼登記表;
2.填寫表格相關信息並加蓋部隊公章後,本人或親屬也可委托其攜帶《軍人身份證號碼登記表》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辦理相關手續;
3.最後,可以到部隊所屬的當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軍人普通身份證的區別;
1.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軍人在辦理儲蓄、保險、購車、購房等個人政治、經濟、社會事務時,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公民身份。
2.參加其他需要證明軍人身份的活動時,仍使用部隊發放的軍(警)官證、文職幹部證、軍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