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造”是指對原貨幣進行加工處理,使其虛增價值,“偽造”是指無中生有,將非貨幣物質變為貨幣。
(二)變造貨幣,是指由原貨幣制成的,不是,或者完全改變其形狀,如將真實的金屬貨幣熔化成面值較大的貨幣。
(3)偽造假幣壹般涉及到原幣的成本,數額不是很大,而偽造可以大量進行,危害更大,所以處罰力度不壹樣。偽造貨幣罪和變造貨幣罪雖然都是針對貨幣的犯罪行為,但在構成條件、社會危害性和處罰力度上有明顯的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條偽造貨幣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壹百七十三條變造貨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