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就是把腳砍掉。中國古代五刑中,鞭笞是在臉上刻字,鞭笞是割掉鼻子,宮刑是割掉陰莖。所以鞭笞指的是砍掉妳的腳,這仍然是壹種非常殘酷的酷刑。早在夏商時期就有絞殺之刑,在周朝被列入五大肉刑之列,到春秋戰國時期達到頂峰,受此刑者不計其數,最著名的有孫臏、卞和等人。
只是為了防止逃跑。
把腳砍掉就不能正常走路了。在我國封建時期,妳們發明了殘酷的刑罰,就是把人或者奴隸的腳砍掉,防止他們逃跑。其中因失血過多而死的人不計其數,充分反映了當時舊社會奴隸主的殘暴。它是階級鬥爭的產物,是清朝十大酷刑之壹。
孫斌,1,被判處罰金的著名歷史人物。
說起孫斌,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吧?孫子兵法是他創造的,是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但沒想到,他的聰明被師兄龐涓嫉妒,為了防止他逃跑,對他進行了懲罰。後來在齊國使臣的幫助下,逃到齊國,成為齊國的軍事。幫助齊國長期稱霸。
2.卞和
卞和原是春秋戰國時期楚國的平民。相傳他在景山得到了壹塊原石玉,對嗎?何世貞?。只獻給楚王兩次,楚王確認只是壹塊普通的石頭,於是懲罰卞和欺騙國王。後來楚文王即位,他坐在景山腳下,在懷中痛哭。文王為之動容,令匠人雕玉,發現確是寶玉,改稱和氏璧,後傳入趙,也有完璧與趙氏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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