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錢幣是不能在銀行裏換錢的,古錢幣可以作為商品來向收藏著進行出售。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汙損的人民幣,挑剔殘缺、汙損的人民幣,並將其交存當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將殘缺、汙損的人民幣支付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不得將殘缺、汙損的人民幣對外支付。
第三十八條 人民幣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流通:
(壹) 不能兌換的殘缺、汙損的人民幣;
(二) 停止流通的人民幣。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無償提供鑒定人民幣真偽的服務。
對蓋有“假幣”字樣戳記的人民幣,經鑒定為真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按照面額予以兌換;經鑒定為假幣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予以沒收。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業務機構應當將沒收的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解繳當地中國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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