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我父母壹樣,他們對我的教育真的不壹樣。父親是典型的寵女兒類型,那畢竟是個溫柔的人。他壹直覺得我女兒就是她說的那樣,我要給我女兒最好的。我女兒不能受任何委屈,女孩子不能打。而我媽媽,是壹個很隨便的人。她不喜歡照顧我,當然也不會寵我。我媽覺得女孩子應該講道理,照顧好自己,所以她對我壹直是散養的,從來不替我做決定。
我覺得兩個家長想法不壹樣挺好的。他們中至少有壹個人能在孩子被寵壞的時候保持理智,嚴厲對待孩子。畢竟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懂事,懂事聽話,將來成為人才。沒有人會認為自己的孩子墮落了。
所以我覺得兩個人在壹個家庭裏扮演不同的角色是有好處的。兩個人中必須有壹個能管住孩子。畢竟孩子還小,很多東西他們都不太懂,也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