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古代,有沒有什麽證件可以起到和結婚證壹樣的作用,或者有什麽東西可以保護男女雙方的利益,約束婚姻關系?古代有,比如唐朝的結婚證,私約,比現在的結婚證更有保障。
對於唐代的婚書來說,其實更多的是壹種儀式,但卻很重要。當時的婚書需要放入專門的信中,有這麽壹句中國古人的描述,寫得惟妙惟肖。“妳必須寫壹篇好論文,而且要用楷體。”這封信是用梓、黃楊木和楠木做的。
可見,結婚證對於唐代的婚姻關系非常重要,相當於雙方做出了正式的書面承諾。在唐朝的封建制度下,維持婚姻關系肯定需要這種方式。
古代的婚姻很講究門當戶對,包括現在,現在更自由了。但是從古至今的婚姻都講究合法,因為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得到保障。所以這個時候,無論是結婚證還是結婚證,它們的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不能因為壹方的原因而私自銷毀。如果違反了這個規定,在古代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包括現在,單方面違反婚約也會受到婚姻法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