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某曾經是壹名建築承包商,但後來他沈迷於賭博,什麽都不做了。在還清巨額賭債的壓力下,吳某萌生了詐騙的念頭。2004年5月的壹天,給同鎮的孟打電話,謊稱要將余杭西郊監獄的建築裝修工程分包出去。見面後,他給了孟壹張建築草圖?又帶孟去余杭西郊看地形。事後,以需要預付部分定金為由,從孟某處騙取現金8萬元。
孟看到工程還沒有開始,所以他去了。以工程要先建超市為由,誘騙孟某將超市轉包,並以交定金為借口,騙取孟某7萬元。用同樣的伎倆,吳某還騙取了另壹個熟人3萬元現金。
傅經常打著有事的幌子請網友吃飯。他借對方手機在酒店外打電話,趁機把手機騙走。僅去年4月至7月,付某就用同樣的手段詐騙了9部手機,低價賣給手機店,將贓款全部揮霍壹空。23歲的付某因搶劫罪被法院判刑,2001年7月被假釋。法院認為,付某在假釋期間有犯罪行為,應當撤銷其假釋,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實踐證明,和同學出去吃飯不能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