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由來: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禮,即開國大典,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
最早提出“國慶日”是馬敘倫先生。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第壹次會議。許廣平委員發言:“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發言附議,要求討論決定。當天會議通過《請政府明定十月壹日為中華人民***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采擇施行。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和國國慶日。”
這就是把“10月1日”確定為中華人民***和國“生日”,即“國慶日”的來歷。
從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成為了中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
國慶節的風俗:
1、張燈結彩:我國每逢國慶佳節,各企事業單位都會掛起燈籠或橫幅,用“歡度國慶”等標語來慶祝國慶;廣場上則擺放著標語字樣的盆景和氫氣球,用歡樂的氣氛來迎國慶。
2、國慶長假:每年10月1日是我國的國慶節,我國於1999年修訂發布《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將國慶節與相鄰的周六、日組合為7天的國慶長假,被稱之為“國慶黃金周”,用放假的形勢,讓老百姓***同感受國慶的歡樂。
3、高速公路免費: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車已日益普及,通常會利用國慶7天長假來遊覽祖國的大好河山。因此,國家自2012年起,國慶期間的.高速公路向私家車免費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