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布置學生難以完成、看似布置給學生、實際布置給家長的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成績和排名。小學各年級都不允許把小報和視頻做作業,真正需要學生做的小報應,在學校由老師完成。
學校不得指派家長參與打掃教室、布置班級文化、裝飾美化演出場所等應由師生完成的事項。嚴禁要求家長點贊、投票、轉發各種信息。堅持自願參加的原則。中小學開展校內托管服務的時間原則上由1小時延長至1.5小時。具體托管時間可由學校咨詢家長後確定。
擴展數據:
關於減輕中小學生負擔有關要求的規定:
1,教育行政部門與中小學校建立雙向名單制度。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在社會上參加評比、宣傳和競賽活動。壹所學校每學期開展的校園活動原則上不超過5項,嚴禁向學校、教師和學生攤派問卷和答題任務。
2、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借機收費活動,已列入日常教學相關的專項活動,主體不是學生的活動和上級部門舉辦的類似活動,不得開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太原市出臺了壹系列減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