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銬這個不分男女,抓捕,提審,審訊,出所看病,檢提,出庭,送監等情況都要帶手銬,這是嚴格的規定,不可能因為是女犯而不帶。
反銬抓捕時用的多,嫌疑人可能持有武器的,反抗激烈的,嫌疑人可能有特殊技能的,受過特種訓練的,嫌疑人案情重大,可能自傷自殘的。但是反銬押解到審訊地點後都會換成正銬。
非常規用法
1、抱腿銬:令罪犯右膝跪下,將其的左臂拉至背後將它和腰帶銬在壹起,將右臂從其左腿間由前向後伸出,將其左腿抱住,而後將其右手銬上,關上保險。此法多用於極其危急時。
2、手腳連銬:將罪犯的右手和左腳銬在壹起,適用於危險情況。
3、連物銬:將罪犯的右手銬上,而後將其連在物體上。
4、抱物銬:先將罪犯右手銬上,令其抱住物體(樹木,電幹,柵欄)將其左手銬上也可采用後銬的方法。
5、押解銬:警察將罪犯的右手銬上,關上保險,而後將自己的左手和其銬在壹起,也可兩名警察將罪犯的雙手分別銬上。適用於單個罪犯的押解。
6、斜背銬:又稱“蘇秦背劍”或“扁擔銬”將壹個人的兩只手,壹只從肩膀上面背過去,另壹只從背後背過去,然後將兩只手銬到壹起。
7、駟馬銬:需和腳鐐並用,將罪犯的雙手背銬後再和腳鐐(或用手銬銬住雙腳)鏈接,適用於極度危險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