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合並建立壟斷優勢(如果有強勢的領導者,那就是競爭對手的合並)。最經典的案例就是美國的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是19-20世紀美國商業三巨頭之壹,與卡萊米梅隆大學創始人、美國鋼鐵大王安德魯·卡耐基(Andrew Carnegie)和美國著名金融家、M&A大亨約翰·摩根(John Morgan)齊名。
洛克菲勒印象最深的是1872年商界最著名的克利夫蘭大屠殺。1872年,洛克菲勒在其他人都不清醒的情況下,在短短六周內買下了克利夫蘭的22家煉油廠,第壹階段確立了標準石油公司的壟斷地位,之後不斷的競爭和收購,甚至建立了信托(美國反壟斷法,熟悉嗎?微軟和蘋果都遭遇過這樣的訴訟。該模式將繼續壟斷,到1890,甚至會壟斷美國大部分石油行業的85%。
公司能有這樣的壟斷地位,除非法律特別限制,這是任何競爭對手絕對無法撼動的!
對現代商業世界來說,收購和合並已經成為商業競爭的常態,而且這些交易的金額正在不斷地創造新的記錄:
2011,谷歌收購motolora為125萬美元;
2014年,臉書收購whatsapp為19億美元;
2016年,微軟收購Linkedin為262億美元;
2016年,戴爾收購emc600億美元;
可見科技巨頭們在收購上花了不少錢!
公司通過收購或合並實現不同的目標:
對於商業競爭中的領先者,通過收購消滅對手,或者收購新技術,把潛在的競爭對手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於商業競爭中的落伍者,他們會通過收購獲得入場券,比如百度收購91無線,阿裏巴巴投資微博,騰訊投資JD.COM等等;
為了商業競爭中的平等地位,合並將減少雙方的沖突,如美團和點評的合並等。
所以,互聯網的合並已經不是新鮮事,反而會越來越頻繁地上演。讓我們期待下壹個破紀錄的合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