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的構成要素如下:
1.客觀上表現為采用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詐手段,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第二,詐騙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第三,詐騙罪主觀上具有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合同等特殊手段實施詐騙的,可能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