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身體要在家待壹段時間,這叫“停靈”。晚上由家人守護,以示孝順。守靈基本限於三天,有的人待在屋內的喪棚、靈堂,有的租殯儀館的禮堂守夜。郊縣還有“擱置三朝”之舉。《禮記》中有“人死三日,以生之。”活不過三天就不生了。孝心也有得益而衰。計劃生育,衣服也成了過去式。遠方的親戚也可以來。於是,聖人為之作出決定,三日為禮制。“所以,三夜守靈並不完全是出於迷信,而是三天,壹切準備就緒,遠方親友也能到達,足以盡人情。
在古代,達官貴人死後,陪葬的東西很多,包括活物,比如陪葬的人,還有公雞。在他們被埋葬之前,壹些巫師會被要求囚禁他們的靈魂,讓他們永遠守護他們的主人。人殉制度在明朝英宗(朱祁鎮)末年終結。當然,後人越來越懂得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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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靈儀式通常由死者子女和孫輩的男子舉行。
過去,大多數守靈活動都是在家裏舉行的。隨著人口的增加和住房的短缺,原來在家的守靈活動受到限制,所以守靈的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守靈主要有兩種:家人守靈和殯儀館守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