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日益泛濫的銅錢,清政府決心徹底改革幣制,從根本上解決銅錢鑄造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廢掉舊銅錢,重建新幣。1910(宣彤二年)4月16日,清政府頒布《貨幣制度法典》,實行銀本位制,即銀元為主幣,銅元為輔幣,明確建立新型的輔幣制度。新銅幣分為四個單位:壹分、壹分、五分和壹分。
大清銅幣,學名為清代機制銅圈,幣面中央有“大清銅幣”四個漢字,內嵌小字代表地名,上方為滿文“大清銅幣”字樣,兩側為年份。邊緣中間有兩個漢字“戶部”,下端有十個字“賺錢時”。錢的背面中央是壹條龍,上端是“光緒(或宣彤)造”,下端是英文“大清帝國銅幣”(大清帝國銅幣)。
各地代工相對統壹。鑄造始於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止於1911年(宣彤三年),流通時間較短。由於其優雅的布局,精美的雕刻,以及極其罕見的存在,清光緒十年制造的銅幣被視為中國現代造幣的十大榮譽產品之壹。
面對日益泛濫的銅錢,清政府決心徹底改革幣制,從根本上解決銅錢鑄造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廢掉舊銅錢,重建新幣。1910(宣彤二年)4月16日,清政府頒布《貨幣制度法典》,實行銀本位制,即銀元為主幣,銅元為輔幣,明確建立新型的輔幣制度。新銅幣分為四個單位:壹分、壹分、五分和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