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研究史前文化的收藏家張靖先生考證,尖底瓶不是汲水器,也不是欹器。仰韶居民沒有水井,他們生活在河邊上,從河裏面取水,尖底瓶無論從容量運輸等方面都不適合最為水器。此外,張先生還收藏有十多厘米高的小尖底瓶,這樣小的尖底瓶肯定不是用來汲水的。通過實驗,許多尖底瓶並不具備“將空瓶放入水中,它在水中自動下沈,註滿水後,由於重心轉移,瓶口朝上豎起”的功能。作為欹器,更不可能。且不說原始社會人類有沒有這樣的哲學理念,單就尖底瓶的器形來看,就有帶耳的和不帶耳的。不帶耳的尖底瓶,沒有重心支點,不可能“中則正,滿則覆”。張先生在研究中發現了我國甲骨文,金文以及甲骨文以前的文飾符號中有關尖底瓶用法的直接證據。在文飾型符號中,有兩個人雙手擎舉壹個尖底瓶,在兩人的胳膊和擎舉著的尖底瓶的下面,是壹只琮。我們知道,琮是壹種禮器。這個文飾符號表明:尖底瓶是作為禮器來使用的。此外除了做禮器使用之外,張先生還有壹個推測:做暖水瓶用。古人把瓶子特意做成尖底,肯定是有特殊的需要。尖底最突出的功能是比平底器物更容易的插進松軟的物質中。據發掘資料,仰韶文化的居民居的半地穴居室內都設有壹個竈坑,和保存火種的砂陶罐。竈坑兼備做飯和取暖雙重功能。竈坑內有燃燒後的灰燼,這些灰燼蓄熱性能非常好,可以長時間保持熱量。仰韶居民為了在冷天或者夜裏也可以喝到熱水,就可以把裝水的尖底瓶很方便的插進灰燼中。需要飲水時取出來,喝完再插進去。由於做暖水瓶用,所以可大可小,可以有耳,也可以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