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始警察抓他的時候,對方態度還是很不好,壹直不願意承認罪行。最後,民警通過走訪群眾找到了茅臺酒的存放地點,挽回了壹些損失。最後,在輪番審訊下,罪犯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據他自己透露,從5438年6月+去年2月開始,由於白酒需求旺盛,他開始去超市偷白酒,壹般是白天觀察位置和櫃臺,晚上溜進去偷。之前犯了很多案子,警察到現在也沒抓到他。
事件被媒體曝光後,很多人也感到惋惜。學歷這麽高為什麽要當小偷?有網友說,他已經成了偷東西的習慣。即使被抓起來關幾天,放出來後也很可能繼續偷。
參考資料:
張(男,35歲,泰安人,2018因涉嫌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他是壹所重點大學的化學工程碩士。他平日遊手好閑,不想被人管。平日裏,張住在歷城區壹家賓館。白天,他去濟南各個超市了解超市內部管理和酒的擺放情況。如果條件允許,他會把偷來的名酒裝進背包裏。如果他晚上去,就進入了破壞卷簾門盜竊名酒。被張盜走的名酒就近找酒回收出售。目前,警方已實施盜竊案件3起,盜竊30年茅臺3瓶、普通茅臺6瓶、XO 1瓶,涉案價值65438+萬余元。
犯罪嫌疑人張因多次盜竊已被警方刑拘,案件仍在進壹步深挖中。?
經過多次審訊,在大量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承認了盜竊茅臺酒的部分犯罪事實,但對其他盜竊行為拒不供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