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未取得許可,或明知未取得許可;
2、版權人產生了實際的損失;
3、行為人的行為具有違法性。即行為人的行為不在合理使用、法定許可範圍內;
4、違法行為與侵權事實具有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