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車輛過戶、註銷時,可以向車管所申請保留號牌,但車管所有三個要求和條件:
(1)車主擁有原機動車3年以上;
(2)必須在車輛過戶或註銷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有時間限制,時間長了也有可能被別人選中;
(3)原機動車涉及的交通事故和違法處罰必須處理;有罰款未繳納的,不允許辦理原車牌留存業務。
2、申請舊車牌保留需要準備的資料:
(1)填寫並提交《機動車轉移或登記申請表》,可到車管所領取,按要求填寫;
(2)業主身份證及復印件;每個人都有,可以提前抄;
(3)車輛出廠合格證只提供給車管所;
(4)年檢合格證明,車管所稱檢驗合格;
(五)投保後的強制保險憑證;
(6)購置稅完稅證明,繳稅時可用;
(七)機動車來歷證明;
(8)車輛註冊時提交的各種材料。
擴展數據:
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舊號牌轉讓:
1,機動車與車輛檔案記載內容不壹致;
2.受海關監管的機動車輛未經海關解除監管或者批準轉讓的;
3.機動車處於抵押登記和質押備案期間;
4、機動車涉及未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的;
5.超過檢驗有效期未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6.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
7.機動車來歷憑證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憑證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壹致的;
8.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
9.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
10,機動車被盜;
11.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機動車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