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必須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雇主的商業登記資料(北京等地不需要登記資料。)!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應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和答辯期;然後召開聽證會,然後在雙方之間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委員會出具裁決書;勞動仲裁壹般在60天內結案;如員工不服,可在領獎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3.可以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代替當地律師撰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會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工傷保險待遇的補償主要有:醫療費、壹次性傷殘津貼(7-24個月工資)、壹次性就業津貼(按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規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壹次性醫療津貼(按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規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帶薪停職期間的工資(按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夥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和工傷職工所在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因工致殘的職工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下列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