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到1948年8月,南京國民政府法幣的發行量從5000億激增至660萬億元,增長1320倍。1948年8月,又停止法幣,發行“金圓券“,原有的法幣按照1∶300萬收兌,這就是說,300萬法幣只能換1元金圓券。並且聲稱,金圓券發行以20億為限。事實上,從1948年8月發行金圓券以來的不到壹年裏,其發行額超過了原來限額的幾萬倍。當時曾出現了類似“天方夜譚“的壹幕∶印鈔廠晝夜不停地趕印紙幣,仍然供不應求,情急之下只好趕到美國、英國大量印刷。據報道,到1949年5月,國民黨政府的貨幣發行額比1937年6月增加了145億倍,而全國物價上漲85000億倍。有人根據國民政府的物價統計,對100元“法幣“購買力做過這樣壹個對比計算∶1937年可買兩頭黃牛。1938年可買壹頭黃牛。1939年可買壹頭豬。1941年可買壹袋面粉。1943年可買壹只雞。1945年可買兩個雞蛋。1946年可買1/6香皂。1947年可買壹粒煤球。
雖然法幣的價值下跌,但是法幣的意義無法磨滅,法幣改革促進了中國幣值的現代化,促使中國改善了銀行制度。而且由於適應了當時半封建半殖民地經濟的發展,在壹定時期內也使中國經濟產生了較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