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拿起手機不還可能是違法的。如果手機價值不大,在民事上如果據為己有屬於不當得利,機主可以起訴要回;手機價值超過壹定數值的,壹般在5000元以上。這時候如果據為己有,拒不歸還,可能涉嫌侵占罪。車主可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案件。
二、侵占罪的認定條件:必須存在以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於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沒有正當的、善意的、合法的手段持有財物是違法的,就不可能構成本罪。合法占有的形式有多種,如接受他人饋贈、通過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占有,根據刑法規定,只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代為保管,包括代為收取和管理自己的財產,如保管和臨時保管,以及因管理原因未經他人委托代為保管他人的財產;既包括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其保管的財產,如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應當由其監護人保管的財產,也包括依照借貸、租賃、委托、寄售、運輸、合夥、抵押等壹定的合同代為保管的本單位的財產,但不屬於本罪。如果行為人非法占有財物,不構成本罪,但構成貪汙罪或職務侵占罪。
(2)撿起別人遺忘的東西。
(3)挖掘他人埋藏物,但這種挖掘不能違法。壹般應該是善意偶然取得。如果是違法的,比如偷別人埋在墳墓裏的財物,或者明知是偷東西,不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以盜竊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