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牌無證被扣車還能要回來。無牌無證被扣在辦理了相應的材料後,是可以將車取出的。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
交通警察應當在扣留車輛後二十四小時內,將被扣留車輛交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的,不得扣留車輛所載貨物。對車輛所載貨物應當通知當事人自行處理,當事人無法自行處理或者不自行處理的,應當登記並妥善保管,對容易腐爛、損毀、滅失或者其他不具備保管條件的物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在拍照或者錄像後變賣或者拍賣,變賣、拍賣所得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無證駕駛可分為哪些情形
1、機動車駕駛人在未經過專門的駕駛員培訓學校的駕駛技能訓練與考試,進而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為無證駕駛;
2、駕駛人駕駛的機動車車型超出駕駛證核定的準駕車型的範圍的;
3、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或其他非法途徑獲取的駕駛證,或過期超過壹年而被註銷,或被暫扣、吊銷或撤消的,均視為無證駕駛;
4、駕駛人的年齡或健康狀況不符合駕駛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