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建築:日本和諧建築,又稱“和諧建築”或“日式建築”。13 ~ 14世紀的日本佛教建築繼承了7 ~ 10世紀的佛教寺廟、傳統神社和中國唐代建築的特點,采用了歇山頂、深挑檐、活動地板、室外平臺、水平木墻外墻、柏樹皮屋頂等。,外表輕盈灑脫。
日式有其內在的美,秉承了日本傳統美學中對原始形態的推崇,展現了原材的本來面目,並經過精準的打磨,展現出材料獨特的質感。這種經過過濾的空間效果,視覺表面平靜流暢,但卻影響了人們的感受,補償了人們潛在的懷舊、鄉愁和回歸自然。
傳統日式風格在裝修中大量使用天然材料,不崇尚奢華金碧輝煌,以典雅、中庸、深禪為境界,重視實用功能。日式風格可以與自然融為壹體,借用外部自然風光,給室內帶來無限生機,在選材上特別註重自然質感,與自然親切交流,盡情享受。
在強調空間形式和對象的簡單性和抽象性的同時,也要註意空間對象的相關性,即事物之間的關系,這可以分為“物理屬性”和“關系”兩個方面。以前我們在設計的時候,往往側重於“物性”的考慮,也就是先考慮物體本身。“物理屬性”的考慮不可忽視,但首先要考慮的是物體放置的地方及其物體在與空間相關時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