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別人的物品被損壞時,並不總是按照原價計算賠償金額。貨物如有磨損,可按折余價值賠償。侵權人需要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確定賠償金額。在某些情況下,如故意損壞,賠償金額可能會高於原價。賠償範圍包括財產損失、設施、修復費用等。對受傷牲畜,未喪失利用價值的,應優先救治;失去使用價值或因傷死亡的,按鑒定折價賠償。實物補償也是壹種可選的方式。
舊貨價值評估的因素:
1,物品的原購買價格;
2.物品的使用壽命和折舊;
3.貨物的當前市場價值;
4.物品的維修保養記錄;
5、商品的品牌和型號;
6、物品的稀有性和收藏價值;
7.文章的功能和技術更新;
8.損壞的程度和修復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舊東西損壞不需要原價賠償。賠償金額可根據貨物的磨損程度和市場價格確定。在某些情況下,賠償金額可能高於原價,賠償範圍包括財產損失、設施、修復費用等。對於受傷的牲畜,也可以根據使用價值折價賠償。身體補償也是可選的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84條
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