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線刻。用雕刻刀在木頭上雕刻圖案被稱為“凹版雕刻”或“線條雕刻”,因為凹口嵌在木頭裏。有些還在凹版線條中填充顏料,如石綠或鐵紅。線雕裝飾中還有壹種正線,就是把線周圍的木頭去掉,使線凸出來,多用於桌腿和牙周圍的起線。
2.解脫。浮雕是指圖案高於底面,形成半立體形象的雕刻形式,在家具裝飾中運用最多。浮雕是介於繪畫和圓雕之間的壹種藝術形式,表面突起粗細不同,分為高浮雕、中浮雕和低浮雕。
根據明清家具風格的圖解,傳統浮雕壹般采用“三距法”(即橫、遠、高)進行構圖,適用於表現復雜的山水、梯田、廳堂、市井。浮雕地面可按“平地”或“錦地”處理。
其中高浮雕是最薄最淺的浮雕,也叫“瘦肉雕”。典型的高浮雕是硬幣上的圖案。在印彩石雕(壽山石雕、青田石雕)中,這種淺浮雕被稱為“薄意”,很多家具也有很淺的高浮雕裝飾。
3、通過雕刻。在浮雕的基礎上,透雕壹般鏤空其背景,有的單面有的雙面,有邊框的壹般稱為鏤空花板。通雕,又稱“花雕”或“花雕”,主要用於家具的花齒板。
據《明清家具風格繪本》介紹,制作方法是在棉紙上畫出圖案,然後貼在木板上,在圖案的毛坯上打壹個洞,穿上鋼鋸線,反復拉動,沿著圖案的輪廓在毛坯上“鏟”木頭,這樣半成品就需要專門的工匠來刻畫了。
雕花板壹般用於牙板、柵欄、環板、屏風中心、花板等家具。
4、圓雕。圓雕是完全立體的雕刻,必須從四面進行雕刻,壹般沒有背景,有真實的面積,可以從周圍任何角度欣賞。末端、柱頭、腿、腳、基部等。紅木家具上裝飾著人物、動物、植物等。,它們用圓形雕刻裝飾。這種裝飾多見於廣式家具。
還有壹種半圓雕刻的手法,用來表現有背景的人物。其特點是以圓形雕刻表現主像,以浮雕或雕刻表現副像、副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