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像我壹樣,留下錢做什麽?兒孫不如我。妳留著錢幹嘛?”
民族英雄林則徐這樣說。他話裏的意思已經夠明白了,就是說“如果我的兒孫像我壹樣有能力,留給他們錢也沒多大幫助。如果我的兒孫不如我,我留錢給他們也無濟於事。”
林則徐的言外之意是:不要給後代留下財產。
晚清重臣李鴻章對此似乎無動於衷。他死後,給他的兒子和女兒留下了許多財產。
李鴻章壹生有四個兒子(壹個早逝)和兩個女兒,分別是養子李、次子、幼子李景邁、長女李、次女李菊。
如今,就連相關研究者也已無法考證李鴻章去世時留給子女多少財產。但從李鴻章當時在合肥、蕪湖、上海、南京、揚州等地的田地、房產、典當行來看,李鴻章留給後人的財產數量壹定是相當驚人的。
李鴻章留給後人的財產,也可以通過其後代的情況大致推算出來。從長子李死後兩個兒子即李厚甫和李國樞(又名)所分得的財產來看,此時李鴻章雖已過世33年,其第四代子孫也已出生,但其家族依然強大。
李子佳是李鴻章的孫子。她出生於1910,是她父親李與壹名外籍女子所生。因為他是混血兒,所以生來就和中國普通人不壹樣。據史料記載,他白皮膚,高鼻梁,身材修長,有點像英國人。長得像英國人的李子佳也有壹個英文名字,中文翻譯過來就是“喬治”。
含著金鑰匙出生的李子佳,從小就深受父母的喜愛。父親去世後,他和哥哥李厚福平分父親的財產。但由於父親去世時母親還健在,加上他喜歡揮霍錢財,所以他的壹部分財產被抓到了母親手裏。